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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我王浩,唯一的继承人! (第3/7页)
,那就是几百万啊! 就算不套现,单单说每年的分红,那就是个不小的数目。 这时候,林德禄看殷勤献的差不多了,率先开口:“秀梅啊,昨天洛首富是不是送给你股份了?” “是啊,洛首富让她的律师,转让给我一千万份股份,还给了我一份合同,我也不知道股份是什么,能干啥。” 孙秀梅干笑着说道。 还真是一千万份股份! 林德禄一听,眼睛都亮了,其余人也全都双眼放光。 站在门口的王浩,总算是弄明白了这些亲戚的心思。 原来是冲着股份来的。 关于股份的事情,洛歆昨天也对王浩说了。 很可惜,这些股份虽然在孙秀梅名下,但其实是他王浩的。 因为洛歆弄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附加合同,孙秀梅股份生效的前提,是王浩拥有唯一的继承权和转让权。一旦王浩丧失继承权或者转让权,那么股份将自动转移到王浩名下。 其实说白了,这些股份全都是王浩的。除了王浩,孙秀梅不能转让给任何人,也不能作为遗产分给任何人。 而且,附加合同里还有一条霸王条款。那就是王浩随时可以要求孙秀梅,无条件的把这些股份转让给自己。 不得不说,洛歆做事很有章法,股份明面上是送给孙秀梅的,其实是送给王浩的。 这些亲戚想要讨好孙秀梅得到洛神集团的股份,只能说他们是白费力气。 “妈,股份可是个好东西啊,是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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