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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情,理,法 (第3/3页)
级,这种降级的感觉,类似一种死亡。” “那您是怎样面对这种感觉的呢?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又是一个问题。 她侧着头,略微沉思,又端坐了起来。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过去的我,完全生活在情中。而真实的世界,在法的边缘。到达这里,就像那天下午,看见的暴烈阳光下的尸体,残酷而真实的景象,就像一种时空的穿梭。” “所以我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写作,写作的意义是什么。” “情、理、法。这是一个层面顺序。我要用写作,呼吁人文素养,这里不是说简单的感性的儿女情长、爱美之心,而是把人引向更像人的层面。有情有义,情就是美,是道德,是人生境界。一个人,即使千金散尽,依旧应该有作为人的复杂系统和无形财产。不可以除了钱nothingtoloose了。也不可以除了钱,再无其他追求了。” “所谓未开化,就是完全理解不了情、义、道德、美的层面,而在法的最底线,花样百出。” “人该有人的尊严与美好,需要启蒙与开化,需要拥有觉醒的灵魂,而不是终结于流浪动物一般,曝尸于烈日下。” “这就是我在写作生涯中,逐渐意识到的,作为一个执笔者的社会责任。” “有时候我在想,所谓人文素养,或许就是在一个人被世俗的洪流冲击得妥协于存在主义哲学之前,大脑中已经有根深的先验美学体验,拒绝灵魂的彻底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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