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为王_第三卷 夺门之变 第一百零四章 万宫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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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夺门之变 第一百零四章 万宫女 (第3/5页)

计重量,总在十来两重。做工什么的,还不算。

    这显然是大内银作局打造的上品首饰,等闲人家,按太祖洪武皇帝的规矩,品级之下,妇人是没有资格戴金银首饰的,现在规矩虽然松动了,但一般人家也置办不起,张佳木这个百户官,想置办这些东西,也得花费很多,还真未必舍得。

    中国的经济发展史上,有两件怪事。第一,是一直没有从银本位发展到铸造银币,中国进入银本位的时间和欧洲差不多,但欧洲很快建立起了铸币工业,但中国却一直没有。

    第二,黄金与白银的兑换比价,中国一直处在偏低的位置。

    当时欧洲的金银比,正常是在十五以上,甚至更高,但中国一般是七比一,最多十比一左右。明朝末年,白银大量涌入,欧洲人跑来中国用白银兑换成黄金,回去大发其财,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就算是这样,也是极重的赏赐。

    张佳木吃了一惊,摆手道:“大姐,这样的厚赐,我当不起。有什么差事,交待我去办就是了。办到办不到,我一定尽力就是。”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东西张佳木是想要的,谁不喜欢黄金啊?可是也得看看,东西是不是咬手,象万氏这样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喜欢黄白物的女人,捧出大把金子送人,以沂王在宫里的地位,就算是太后赏了不少,这东西也想必是万氏的珍藏,不是那么容易来的。

    “这是沂王赐的,又不是我的东西。”

    张佳木坚拒道:“沂王现在尚未之国,臣实在不敢受他的赏赐。再说,等十四日之后,沂王再赐,臣就敢收受了。”

    他说的也是实话,按祖制,文武大臣不能和亲藩结交,收了东西,有御史风闻奏上一本,可是吃不了兜着走。

    特别是他现在对头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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