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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敢打贵族主意的人类  (第3/5页)
    说着,季末打开酒瓶,吨吨吨倒进嘴里。    “吱吱吱——!”    翻译:我他么头一次见到拿壮胆当借口酗酒的,你个烂酒鬼!    “好香的酒气啊,桀桀桀!能不能给我也喝一口?”    有点滑稽却又阴森的声音从对面响起来。    阿金的吓得赶忙躲进季末的帽檐下面,小爪子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一个高大的身影慢吞吞的走来。    那是个身材极其臃肿的男人,身高不足一米七,却足有季末四个宽。    他的打扮就好像某地的老大爷,穿着跨栏背心和大裤衩,脚上是人字拖,皮肤褐灰色,表情呆滞,嘴角流着涎液,脑门上不知何故装了个拉链。    头顶稀稀拉拉的有那么两只手数得过来的几根杂毛。    鼓囊囊的大肚子好像套着游泳圈似的,把背心都被撑开了,走路的时候呼扇呼扇的乱颤,隐约还能看见肚脐附近有好似剖腹产似的刀口。    虽然一看就不是人类,但是这个打扮,还真是接地气。    他手上还牵着一条遛狗绳,一条穿着粉红色小马甲的吉娃娃在他臃肿的大脚丫子旁边,睁着六只噗灵噗灵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对,六只,因为这只吉娃娃有三个脑袋。    现在正是缝合怪贵族们出来遛宠物的时间。    想到这里,季末也就见怪不怪了。    他把嘴角提了提,走过去,单膝跪在地上,把手里的烧刀子,递向那只三头吉娃娃。    “当然可以,但是我的酒,可是很烈的啊。”    季末尽量让自己显得友好道。    “你这样有眼力见的人,真是少见啊!桀桀桀!”    狗嘴里发出刚才听见的那个滑稽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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