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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想尽一切办法阻止田越分越小 (第6/10页)
一下。 只要是信用素着的良民,哪怕穷些,但只要没有刁钻纪录,就可以从朝廷那儿申请类似青苗钱的‘经营贷’,这种专项借贷,只借给家中拥有三到十亩水田田的平民户,超过财产上限的人不许借。 借来的钱,也尽量不直接放到借款百姓手中,而是最好直接用于向其他贫下农邻居买田,把如今不够集中、耕种低效的小块田地,兼并起来,便于大规模耕种。 朝廷可以把利息压得很低,但是要还贷的年限可以拉长。最后花上十年二十年,还一个相当于当初田价四五倍的总价,就可以了,只当是济困了。” 王安石的青苗法,利息是非常高的,动辄一年就要三五成。而王安石自己当初还觉得这已经很仁慈了,因为宋朝时地主们直接给农民借高利贷,动辄都是一年就翻倍的利息。 这些钱,只能说是救急,不能说是救穷,都是逼不得已周转不开,或者春耕种子都买不起了,才不得不借,指望秋收后把种子的价值翻了倍的还。 朱树人要搞农民的经营性信贷,肯定不能搞每年三成利,那样直接利滚利上天了。所以,他最多只能按照一成多的利息,让人还个十年,最终也要付出好几倍的本金了。 这比后世的买房按揭利息肯定还是要高几倍,但在明朝绝对是前所未有的仁政。具体金额后续实施过程中也能调整——哪怕是后世的按揭利率,都能按照经济运行情况,适当降息呢,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只要经济数据反馈够真实,这都是可以以年为单位调控的。 另一方面,朝廷有了限购,因为买方被限制,那些卖地贫农卖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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