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断案实录_第35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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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5章 (第3/3页)


    “周时是我师长,刘义是茶楼掌柜,至于姜生,不认识。”

    无论崔叙怎么问,陈年都回答的滴水不漏。

    崔叙见状,直接单刀直入,“他们三人的死可与你有关?”

    陈年终于露出了不一样的神色,他笑了笑,反问道:“崔寺正莫不是戏耍学生,学生乃是国子监监生,可不是能随意冤枉的。”

    “我自然是有证据。”崔叙挥挥手,主簿呈上来一册书卷,“念。”

    第三十六章:争辩

    主薄打开书卷念道:“陈年,原名周年,天禄二十八年生人,原岭南象州人士,永绩二年随母迁入剑南曲州,随母姓陈,改名陈年,永绩七年中乡试第叁名,同年中会试第二十六名,永绩八年考入国子监算学。”

    陈年一愣。

    崔叙道:“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我能查到这些?不错,你入学国子监,户籍迁入万年县内,万年县只有你三年之内的档案,可是户部却留存了十五年的。”

    本朝的户籍制度比较严格,每三年就要进行一次登记造册,届时朝廷会派专人负责此事,登记好的户籍会存放在当地县衙,以供查取。

    三年为一比,县衙的户籍只有三年,可是户部却要保留五比,也就是十五年的档案,一般来说官府只会查三年内的,遇到年代久远的也都是派人去当地查验。

    可是此处是长安,崔叙带着人去了一趟户部,这些东西就都有了。

    崔叙道:“如果你还需要更准确的验证,我已经派人去了象州和曲州,等他们回来自然明了。”

    陈年便道:“那又如何?大兴的律法中可有说不可以随母姓?”

    “自然没有。”崔叙肯定,话锋一转道:“我查的这些不过是随手而为,其实真正要查的是你的父亲,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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