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79 (第2/4页)
知为‘故意还是‘过失’的’‘伤害罪’的小打小闹,这林大勇直接控告的,是王状过往以及其同党在众目睽睽下,所犯的‘走车马伤杀人’罪。 只要受害人多,证据越好搜集,事件越好定性,那哪怕是一直狡猾擦边的王状,也难逃重责。 这么一来,倒真有希望让王状受些重罚。 将诉状又看了一遍后,崇文俊便将诉状收入怀中,直接出门去,履行他身为推司的职责去了。 按宋朝律法,推司的唯一责任,只是要将王状的犯罪事实审讯清楚。且所问罪行,必须限制在起诉书所列举的控罪范围内,而不能自行问罪。 有这么一张状书引领,他简直如虎添翼。 不过一日功夫,崇文俊就搜集齐了关于昨夜王状在店中意图伤人未果、反遭制服,其同伙又纵马报复林大勇一行人、践踏沿途摊档、伤行人众多的罪证。 再到狱中,提被控诉的王状等人出来,挨个审清案情后,连同有证人证言、物证与大夫的伤情检验报告一起,转交给了担任检法官的司法参军。 司法参军的职责所在,是要根据卷宗记录将一切适用的法律条文检索出来,进行援法定罪。 崇文俊浑然不知,自己外出,勤勤恳恳地问询证人证物的一举一动,都落入了汾州知州的眼里。 对之后的进展如何,崇文俊还是十分好奇的,无奈那不在他权力范畴之内,只有跟其他人一样只静待结果了。 然而没过两天,检法官齐京就板着脸,主动找上了门。 他来的意图,自是认为发现疑点,要对崇文俊所交的证据进行驳正。 “关于你在卷宗中所提及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