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太监_第2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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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章 (第3/3页)

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回的确看走了眼,扶桑空长了一张看似聪明伶俐的脸,实则平平无奇,难有大用——说难听点,除了这张超凡脱俗、赏心悦目的脸,扶桑几乎一无是处。

    可到底费心费力养了这么久,就算是养只猫儿狗儿也养出感情了,尤其是袁雪致,对扶桑简直视如己出,感情甚笃,所以柳长春才没狠心抛弃扶桑,而是另收了一个养子,这回他吸取教训,选了个年纪稍长的,是精是傻一试便知。

    柳棠时比扶桑年长三岁,入宫受刑时已满十岁了。

    也正因他岁数偏大,心智已成,很难真正地养出舐犊之情,这些年他一直唤柳长春和袁雪致“干爹”、“干娘”,扶桑则是直呼爹娘,孰亲孰疏显而易见。

    而扶桑似乎天生就擅于俘获人心,不仅爹娘把他当亲儿子疼爱,就连这个半路杀出来的“便宜哥哥”也待他亲如手足,也多亏有他,这个毫无血缘、生拼硬凑的“家”才会和和睦睦,宛如一个真正的四口之家。

    柳棠时没有辜负柳长春的期望,跟着他学会了皇宫的生存之道,前年经袁雪致引荐入了东宫,在太子身边做事。

    而扶桑也不是毫无用处,平庸如他,幸而也有一点微不足道的天赋——他的嗅觉远超常人,对气味异常敏感,几乎过鼻不忘。凭着这点天赋,他还曾救过太子一命呢,不过这就说来话长了。

    也是凭着这点天赋,他被柳长春送进太医院,成了左院判赵行检的小徒弟。

    太医院坐落在皇宫东南角,背靠着高耸宫墙。

    穿过垂花门,有廊檐遮雨,扶桑收了伞,弯腰掸一掸衣摆和袖子上沾落的毛毛雨,一抬头,见院里站着个身形瘦削的小太监,头戴箬笠,身披棕衣,正用一把长柄竹笤帚打扫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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