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同人] 当同人文推到秦皇汉武面前_第160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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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0章 (第2/4页)

元璋曾有敕谕,要求苏州、杭州、嘉兴、湖州等府及浙江、江西布政司:“民间女子年13以上19岁以下;妇人30以上40岁以下无夫者,愿入宫备使令,各给钞为道里费,送赴京师。”

    也就是说江苏、浙江、江西三省范围内13~19岁的女孩子,30~40岁无夫妇女全部在被选之列。

    这里没有出身的限制,涉及三个省士农工商所有的家庭。以后各朝皆以此例在全国各地选女子充后宫(2)。

    但是百姓并不愿意入宫,每逢“选淑女”时,百姓惊慌失措,甚至看到衣着华丽的外地人就怀疑是皇城来的人。

    永乐皇帝迁都后,又开始害怕北京来的口音。

    隆庆年间,江南谣传要选淑女,顿时把未婚女孩和父母急的不行。

    家中有待嫁女儿的,父母长辈等在门外守候,与宋朝的榜下捉婿一般,只要有男人从家门口过,直接把人拉进去拜堂成亲入洞房。

    甚至比榜下捉婿看科举成绩不一样,着急的时候,女孩父母哪管新郎还是不是缺胳膊少腿,也不分大小,也不顾其是傻是呆,“不暇择人”,拉进去就赶紧把女儿已婚身份定了,好逃脱入宫。有一出戏叫“拉郎配”,据说就是来源于这个时候。

    当天幕再次提起此事,顿时让江南百姓再次想起选淑女的紧张。

    这样的“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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