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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话 鸡飞狗跳的第一世 (第4/5页)
毫不客气地席卷而来。直到瞧着清霄与男主将军大打出手,更觉得这鬼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绑匪简直是英武帅气,举世无双,就连败走都那般有风度,拐她的时候更是小心翼翼十分温柔。打从那日起,姑娘便发誓此生非那帅气的陌生劫匪不嫁。 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一剑朝着清霄那张帅脸劈去:“你要当劫匪,至少换个路人甲的脸啊。你顶着这张神界第二的脸去凡界晃荡,分明就是去抢戏的嘛!” “我明明都已经换了衣服了,我怎么知道你那相公长了张那么平凡的脸,连我都没兴趣多看一眼。果然这些凡夫俗子的长相,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了。”清霄一面轻松躲闪,说起那些过往,倒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其实那司命给我安排的夫君,长得还算不错的,在帝都也是能排上名号的,只不过,比起清霄苍梧来,实在是石头与明珠之较,不,应该说是尘埃与明月之较了,根本毫无可比性啊。 那一世的我喝了孟婆汤,自然是想不起半分这些人谁是谁的,所以死活都要嫁清霄。回城之后,不仅没有和将军情投意合,还费尽心思到处找清霄。清霄自是不会出来让我找到的。就这么拖着,拖到了皇帝指婚,我与将军上了战场,彼时,我与那本该是男主的将军,绵绵爱意没有生出来,倒是生出了些惺惺相惜的兄弟情。 我们一路冲杀,他自然是死在了那还在照着剧本演戏的苍梧剑下,这苍梧还算有些上道,早已换了模样换了装束,规规矩矩一个普通将军。接着我军大败,苍梧将我带了回去,好吃好喝供着,就是不给回国,不给自由。 原本按照命格,这苍梧杀了将军,杀了我的爱人,我悲痛欲绝,每日赌咒发誓要杀了苍梧给爱人报仇,给国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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