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啥也没搞错,这就是现实吶_其二、我说完全变态是昆虫的专利吧?你们凑什么热闹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其二、我说完全变态是昆虫的专利吧?你们凑什么热闹呀! (第2/3页)

是我不自量力去挑战第一天的鹿。

    ……你们猜怎样了?

    你有尝试过被鹿角举起来的滋味吗?

    那真是……我想我再也没法平心静气看待圣诞老公公的驯鹿了。根本杀人凶器那个……啊!难怪圣诞老公公要穿红色的!

    ……扯远了。

    总之,我跟鹿挑战以零比五惨败收场。那隻鹿为了炫耀自己的胜利,居然还把我裤子扯下来!害我这两天下半身空虚寂寞觉得冷。第二天的蜂窝我就学乖了。别开玩笑,蜜蜂是有毒的,弄不好会死人呀!虽然也考虑过像某486一样是死后才会发动的能力,但我实在不敢尝试,如果没发动岂不是亏大了?

    而现在坐在我眼前的那隻熊就更不用说了。我看牠站起来大概有两个篮球员叠起来这么高……到底是哪个王八蛋发明『一拳打死熊』这句蠢话的……你去打看看呀!你打死了林北就跟你姓!

    『吼!!!』

    熊突然站起来。

    靠北呀你是会读心术吗!?

    「冷静点,我只是来打酱油的……」

    『吼吼吼吼!!!!』

    熊甩都不甩我,以猪突猛进地气势直朝我直扑而来。跑?往哪跑?你知道四足动物跑得有多快吗?我俩一百公尺的距离瞬间被牠化为虚无。再加上我吃不饱睡不足还浑身无力,我哪跑得过牠?急中生智的我选了最后一条路。

    听说装死可以避熊?

    没有时间了,若是假的我也认了。

    「啊啊啊!!」

    为讲求效果逼真,我在装死前还惨叫一声,然后原地抱头当个龟儿子。此举奏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