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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2/3页)
。” 因为案件涉及两名被告,一并出席庭前会议的还有王硕的代理律师。三方举证质证过后,姜郁又提交了第二份申请文件:“我方申请对涉案的《看守所入所体检表》进行笔迹鉴定,证明体检表上所写‘窦性心律过缓’是案发后人为添加,被告人对袁大海的既往心脏病史并不知情。” 余薇眼中滑过一丝疑惑,一时判断不清这究竟是律师的应诉策略,还是看守所那边确有不规范cao作,担心真的经过笔迹鉴定之后,结果太令检方难堪。 法官却没给她更多思考时间,直接问道:“公诉人有什么意见?” 余薇只能临场应对:“袁大海是否存在窦性心律过缓的历史病症,并非本案审理焦点。即使袁大海身体完全健康,被告的行为本身依然构成‘刑讯逼供’,所以没有笔迹鉴定的必要。” 法官却有不同看法:“被告人对被害人的既往病史是否了解,不影响量刑吗?” 遭遇法官诘问,余薇一时语塞,但也很快调整了情绪,答道:“如果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检方愿意就具体量刑与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进行协商。” 法官转而看向姜郁,“姜律师,能谈吗?” 姜郁:“何远征坚持无罪,不接受认罪认罚。” 法官再度陷入两难。 正在这时,一旁王硕的代理律师忽然开口:“法官,我方愿意和公诉人就量刑问题进行协商。” 第39章 39. 「何远征刑讯逼供案」·囚徒困境 姜郁拿着一张名片来到与市中院一街之隔的律所门口,径直走向前台。 前台没有接待秘书,只坐着位五十来岁的秃顶老大哥,正一边吃着份外卖盖浇饭,一边专注地刷着短视频,手边还放了一摞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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