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07 (第4/4页)
一笔4亿元的定期存单在还未收到银行回函之前,审计十部便已经开出了审计报告。 在省证监会提示过关注4亿定期存单的情况下,立华事务所南陵分所审计十部未执行有效审计程序,结论仍为“未见异常情况”,未能发现虚增4亿元银行存款及4亿元定期存单已经质押的事实。 在实施函证程序的过程中,审计人员未严格执行拟定的发函标准,拟定向八荒集团的230家供应商发函,但实际发函统计为56家,且部分函证并非由审计人员寄出,而是由八荒集团下属子公司在各地自行寄出,事务所失去了对子公司层面的真实信息的控制。 在对收入的审计程序方面,立华事务所南陵分所审计十部对八荒集团提供的相关的合同用印及收入证据不足等疑点,未予以充分关注。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问题。 最后,经证监会查实,八荒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虚增服务费2.8亿元,虚增贸易收入56亿元,虚增银行存款4亿元,将自己包装成价值40亿元的“优良企业”,以达到在主板上市的目的。 不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八荒集团的具体情况,并对其做出行政处罚,罚款八荒集团合计450万元,对企业几个主要负责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负责审计八荒集团的立华事务所南陵分所,由于未勤勉尽责,则被证监会没收审计业务收入150万,并再罚款750万,共计900万元。 对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给于警告处分,并分别罚款10万元。 八荒集团的律师事务所和券商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