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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第4/5页)
丽?就算你能见到她……也会有别人护着她。你杀不了她。” 朱砂:“你分明是不想告诉我她在哪儿。”他的语气带着一点嗔怒,他很会用自己的皮相诱惑男人,也很擅长应对男人。江去川很吃这一套,不过如果是别人效仿朱砂,可能起不了那么好的效果。但江去川也不会白做事,他说:“我要是做成了,你打算怎么样?” 朱砂:“就算没有做成,也可以哦,我可以让你很开心的。” 江去川笑了:“你还真像小狐狸精,不过我知道你喜欢他,就算是这样,我还是会帮你一次。我说过了,美人做什么都是对的。” 朱砂蹙眉,但他也没损失什么。江去川说:“她在良城。” 朱砂:“良城?墨门不也在那里吗?” 江去川:“正是……” 邵城钱庄。 金夫人:“小金今天又在外面忙生意吗?都多晚了。” 成功开了布庄的邵金沉迷布庄的生意,原本答应好三天回来一次,但是渐渐把日子推迟了,他的布庄打烊时间比别的布庄要晚,因为颜色种类很多,深受当地百姓喜爱,只是不卖黑的。 对于一个生意人来说,能够为了心爱的人,把一整个颜色都给禁掉,十足难得。 不,这应该是一种固执。如果是邵金以外的人这么干,没有人能忍受得了,但是邵家养活了邵城,他又是乐善好施的邵城大少爷。 邵金养了一只金丝雀,虽然鸟很容易寂寞,但是邵金能抽出十足的空陪它,那是只母鸟,跟邵金形影不离,不太爱叫,但很喜欢被邵金摸。一开始邵金会整天都摸它,有一天,邵金在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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