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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变色(求月票!求推荐!) (第2/4页)
但丹尼进来后对方又瞬间改变了想法。 林恩距离对方还有三个街区,尼森也停了下来。林恩知道尼森停下来的街区是一个墨西哥裔的街区,这里有着数个墨西哥黑帮。如果尼森在这里准备了一个房子倒是确实比较聪明了,但林恩也得小心一点。 林恩开着车来到了尼森的车后面把车停好,将自己的外套脱去,警徽塞到了裤子口袋里。林恩将衬衫塞进裤子,露出枪带。 拿出自己的格洛克17,“咔哒”一声响确定了枪膛内有一颗子弹,检查了一下弹夹满满十七发。一切心里的不安,都可以通过充足的火力来解决。 林恩从左边副驾驶的储物盒里翻出一只消音器,虽然实际消音器并无太大作用,但聊胜于无,起码可以把开枪的声音变成其类似汽车爆胎的声音。又从里面翻出来一个他已经很久没有用过的东西,泰瑟枪。 泰瑟枪也就是俗称的电击枪,这玩意就是一般巡警在没有受到致命威胁的时候,在七米内非杀伤制服歹徒的小道具。这玩意在某些时候相当好用,而且上面有一个按钮,这东西可以当做电棍使用。 林恩在警察学校的时候,每个人都尝试过这东西的威力。 林恩至今还记得当时的场景,弗兰克在身后提示三声,“泰瑟、泰瑟、泰瑟、” 然后林恩一下子被击中,即使有所准备。整个五秒的感受仍然是极其的痛苦,全身的肌rou都紧绷起来。身体很难动弹,基本不受使唤,大脑基本失控。但这东西在他成为凶案组的警察后,就再也没有使用过了。 他的衬衫里面永远穿着一件软质的防弹衣,抵御手枪子弹是没有问题的。生活不是小说,只有把自己的枪械检查好,才不会在关键时候出问题。做好一切准备,林恩将枪放回枪带。 “查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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