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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见面不如闻名 (第4/6页)
的路,那条溪水的上游,或者是那个湖泊,都在群山深处是不是?”她说得细声细气,态度温和中带着对权威的崇拜,麻痹了包县令。 切,传得神乎其神,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其实不过是个小姑娘,懂什么刑律之事?说不定之前是误打误撞的赢了几场官司,皇上为了捧白相,特意透露出的消息,让她有名气罢了。 有了这个认知,包县令沉吟了片刻,就大着胆子道“这个嘛,据本官推测,定是这女子在山间迷路,走到无名寺后面的荒林时,路遇望尘和尚。那和尚歹心顿起,意图逼*,哪想到这女子是个厉害的,反倒借机把望尘和尚打倒,推入井中摔死。害怕之中,她遗失了自己的一只鞋子。慌不择路之下,她跑进了深山,迷失方向。或者,那时正是半夜,视物不清,她落入溪水,结果被冲到湖里致死。” 听完这些,春荼蘼差点给包县令鼓掌。他应该去写小说或者乐舞故事,当个县令太委屈人才了。其实各县刑狱诉讼之事是由判官,或者刑房的掌〖书〗记主管,大案要案县令才插手,而这个案子扑朔迷离,显然包县令驾驭不了,只能靠想象了。不得不说,编得很圆满,而且很有戏剧性,若这样结案,可算是皆大欢喜,因为有纠葛的双方都死了。没有苦主,也没有受害人。 可惜,如此结果方娘子不答应,春大山不答应,她春荼蘼也不答应! 大唐的验尸水平很低,而因为尊重死者,方娘子连身上的衣服也没脱。这些事都是约定俗成,对当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她也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不能容忍的,只是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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