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九章 发誓 (第5/6页)
一听到底,除非主动转向他。 “大人。”她略施一礼,“民女见识浅薄,却也认为。世上万事万物,脱不开‘理法’与‘情理’这两个词。何为理法?乃是非得失之标准。何又为法?法者,刑罚也,所以禁强暴。于法而言,其理之道在礼。而理字通礼,也就是说,律法的道理要先合乎情理。那什么是情理?说白了,就是人情与道理。从律法的角度来说,应表达案情和事理。古人有云。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这就是说,凡事先适用情理,若不能,才涉及律法。理与法要有前有后,自然分出轻重。礼者情者为重。法者为轻。当今圣上也有言:德主,刑辅。” “你到底是要说什么?”冯状师让春荼蘼一套古人云给绕晕了。 春荼蘼略略侧过头道,“我在向大人陈情,认为凡事以应以情理为先。不合乎情理的,就算有白纸黑字,也不顺应天地律法、人情事故,也是站不住脚的。” 说着,走到英老爷身边,大声道,“英家世居洛阳,至今已经有几百年了。不管在哪朝哪代,哪怕遭到前朝突厥人的迫害,英家人都不离故土,始终有人坚守。这件事,全洛阳的百姓都可以做证。所以,英家占住了情理二字。而潘家,虽然于国有功,是大大的忠臣良将,却是在本朝初立后才迁居而来,就算手握一纸地契,却只占了理法二字。论及先后和轻重,终究落了下风。”她又走回到堂正中,站在冯状师旁边道,“冯先生,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既然双方都有证据,就要看哪个证据更重要喽。再者,情理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