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卑与超越_第29章 犯罪及其预防(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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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犯罪及其预防(3) (第6/7页)

假如这些经验与他们的观点是有冲突的,他们就会纠结、思索、回想,直到将事情扭曲得不成样子。如果一个人一直坚持这样的观点:“所有的人都想要侮辱我,损害我的利益。”那么,他就会试图找到更多的证据去证明这个观点的正确性。他很容易将焦点锁定在这样的事情上,而对其他的事情却视而不见。事实上,犯罪者只是对他自己的事情非常在意,在他的心中已经形成了坚固的行为习惯,指导着他去观看和倾听来自外界的事情。如果一件事情与他的生活解释发生冲突,他就会忽略它。所以,除非我们能准确地掌握他心中解释事情的标准,以及为何会形成这样的观念,并且研究清楚他最开始的行为习惯,否则,我们就无法说服他。

    上述这些因素导致严厉的刑法在他们身上丝毫不起作用。罪犯会将刑法看作社会对他不友好以及他不可能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有力证据。这些事可能早在学校他就已经经历过,所以才会如此排斥合作,结果要么是成绩下滑,要么是在班里调皮捣蛋。他会因为这些而受到来自各方的指责和惩罚。然而,这样做就可以促使他与人合作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会因此更绝望,认为大家都是站在他的对立面上的。如果在一个环境中,个人总是受到指责或责罚,那么,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对这个环境产生兴趣的。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会彻底对学校失去兴趣,他会讨厌老师、学校以及同学。他可能会开始逃学,到处晃悠,寻找可以让自己停留的场所,他害怕被找到。在这种环境中,他能发现一些与他有类似经历并且拥有同样的行为习惯的孩子。他们互相理解,他们不仅不会对他进行苛责,还会讨好他,并激发他的野心,促使他对生活中没有意义的事情产生兴趣。由于他并不喜欢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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