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我的文艺时代_第25章 来啊,互相伤害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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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章 来啊,互相伤害啊 (第2/4页)


    说起大家为什么这么激动,还得从咱们国家的稿费制度说起来。

    建国之初,经济贫弱,社会物价动荡不定。当时流行的一种稿费支付方法是以折实单位计算稿酬。

    一篇文章发表,假如其稿酬是每千字6元,出版单位就用米、煤、布等实物折合成你应得的稿酬,发给你实物,不给你现金。

    到了1953年,政务院参照苏联“l印数定额制”的稿酬政策,制订出了国内稿酬的发放标准。即:著作稿每千字6至18万元(旧币),翻译稿每千字4至13万元(旧币)。

    至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废除旧币,发行新币(旧币一万元换算成新币一元)。稿酬制度随即也就变为:著作稿每千字6至18元,翻译稿每千字4至13元。

    按当时的物价水平,一般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仅只二三十元,大米,猪rou的价格,每斤都按几毛几毛钱的价格在销售,作家著作稿的稿酬,每千字却能收入6至18元,稿费还是比较高的。m.zwWX.ORg

    然后又到了1958年7月,文化部颁发了第一部统一的稿酬规定。这部规定的名称叫《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规定了著作稿每千字4至15元,翻译稿每千字3至10元。

    之后的稿酬标准一降再降,直到嗡嗡嗡时期,全国大部分出版机构陷入了瘫痪状态之中,勉强支撑着运作的单位,也都自动取消了稿酬。至此,我国进入了一段长达十年的零稿酬时期。

    嗡嗡嗡结束以后,1977年国家出版事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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