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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1/4页)
,林旭尧和顾荣便出发去了梁州城,在那儿呆了七八日,带回两个十一个月的男婴和一个六个月小女婴,分别取名唤顾岩,林煜和林棠宁。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了!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正经过日子的,有了小家伙,不能少了地啊,夜夜翻墙爬床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平日里二人的言行也多有顾忌,其实主要是顾荣需要顾忌,他心里那些话,十句里有九句在人前都说不得,他想干的事情十件里有九件让人面红耳赤。 比如林旭尧喜欢的一支狼毫,顾荣已经觊觎很久了,每每林旭尧拿着写字的时候他都看得入迷,小人儿的手又白又嫩,执狼毫的手与纤细黑硬的狼毫相印,勾得他手痒心痒。他想,为房·事增加些情趣应该是正当理由吧?不会被那书呆子指着说有辱斯文吧?不会被赶出房门吧?快冬天了,会冻死他的。 再比如白天里开着窗户在窗边的榻上做一定很刺激,那小妖精虽然爱勾引他,但实在是害羞得要死。 在窗边,他一定会面色潮红死死咬住唇,睁着湿漉漉的眼睛哀求地看着他,但是他一定会不顾他的哀求,做得更用力,cao得更深。 抬眼他们就能看见天上飞着的鸟,飘着的云,不远处仆人交谈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林旭尧满身都是他留下的印子,青的紫的红的,这样的一具身体在他下面任他肆意。 他们的情意融在甜蜜欢爱之中,或许这时小家伙会突然哭起来,那个心软的呆子肯定要推他的,他就不放开,更加卖力地cao·弄,再在他实在忍不了了的时候,狠狠亲上他的唇,把他的东西都给他,所有都是他的。 顾荣又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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