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_后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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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记 (第2/8页)

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雷伯、罗伯布洛奇、理查德麦西森、秀兰杰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归为恐怖小说作家)等,多年来他们都让我得到不少乐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着猫睡在自动点唱机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编辑把头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况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为像约瑟夫海勒那样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说;或变成像约翰加德纳这类作家,作品较艰涩,不那么大众化,读者全是些优秀学者,他们吃健康食品、开着旧绅宝汽车(车子后面的保险杆还贴着“支持金恩麦卡锡担任总统”的褪色贴纸)。

    “没有关系,比尔,”我说“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

    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尔仍然做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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