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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2/4页)
还听见他们各自读着一个个拼音,嘴角不经意流露笑意,从冰箱取出自制的鲜果冻。 夏云没有丢弃在部落的生活习惯,短短两年的时间,在部落养成的习性似乎根深蒂固了——他习惯一起床就考虑今天该吃什么。现在有了条件,想要什么调料都能弄到,夏云在短时间内厨艺突飞猛进。他喜欢看做菜视屏,看了后,结合在部落养成的烹饪习惯,总能做出合胃口的美食。 于是,夏云有了开餐厅的想法。 夏云想做就做了。 餐厅开在一所大学附近,取名“家滋味”,做的都是他们一家经常吃的。风格混搭,有中式汤粉汤面,有西式牛排羊排,价格定位在于学生而言略高的阶段,讲究品质和味道,普通学生不能天天吃,但每周消费一两次足以。 周遭的餐馆都是几块钱一份的小吃,“家滋味”是这一带最有格调的餐厅,因为有些贵,一开始大多是情侣关顾。 就这样,夏云有了正式的工作。 现在是餐厅营业时间,夏云把孩子们带到了前台,一边看店一边教孩子们学习。旁边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孩子们自习时,他会以写的方式把在部落这两年的经历写出来。 小棕毛人们最近对彩笔兴趣浓厚,一个个都趴在桌上涂鸦。夏云低着头打字,感觉到一个人走了过来,于是抬起头。 来者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长相甜美,看了夏云一会儿,有些拘谨地道:“你是夏云吗?” “巧巧?”夏云反倒先认出了她,礼貌性的笑笑,“你找我?” 张巧巧这才确定眼前的人是夏云,腼腆地笑道:“我听说你前段时间出事了,很担心,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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