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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7 (第1/4页)
,通常只有会武功的人,亦或者是杀手喜欢用这种杀人手法。” 寻常老百姓,短位低的,那都是枕头捂死,杀猪刀捅死,亦或者绳子勒死,推到河里淹死,短位高点的,那就是大郎,喝药了…… 割人喉可不是杀鸡,那感觉,一般人不会想尝试的。 “没错。是以我推断,凶手并非是张举人。他是个读书人,虽然出身贫寒,但家中用尽心血供养他读书,别说拿刀了,就是锄头他都没有扛过。” “他要想杀阮桂,犯不着这样。而且,当时阮桂的母亲陶氏,亦是与她同住的。抹脖子那么多血,陶氏在看着遗体下葬之前,竟是半点怀疑也无?这十分的蹊跷。” 陈望书想着,这案子果然有古怪。 若不是有什么弯弯绕绕,那些人犯不着大费周章的,弄出这么一个幺蛾子来。 乔关白看了看四周,警惕的把窗户给关上了,声音都小了几分。 “就你这茶楼,除了咱们两个,你瞧得见旁人么?” 没有倒闭那真是……不知道感谢哪路菩萨了! 乔关白摇了摇头,“小心为上。的确是割喉的,但用的是很细的利器,类似于琴弦之类的东西……这可不多见。” “以前我就见过一个琴师杀人的案子,用的也是琴弦,但一般都是勒死,达不到割喉的程度,更不如说那勒痕留在了骨头上。杀人者要不力气巨大,要不武艺高强。” “至于陶氏,先前我忘记同你说了。阮桂是他们的老来女,陶氏年事已高,当时一听到阮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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