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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4/10页)
罪了吗?”老罗又问。 “没有。”王老师说,“这一点我记得很清楚。” “证人,请你看一下,这份审讯笔录是否为当时审讯的内容。”审判长这时候说道,将审讯笔录送到了王老师的面前。 王老师翻了翻笔录,用力摇了摇头:“法官大人,我不记得朱亚文当时说了这些话。” “审判长,证人称不记得,即并不能肯定朱亚文是否说过这些话,这份审讯笔录应视为有效。”公诉人连忙说道。 “我的意思是,朱亚文在和我沟通的时候并没有说过这些话。”王老师连忙说道。 “可你刚才还说记不清你们都说了什么。”公诉人说,“这种前后矛盾的话法庭不应该采信。” 看着这个年轻的公诉人接二连三地抢话,老罗却窃笑不已,从审判长的目光中,他看出了一丝不耐烦。 这要是正式开庭,是足以让公诉方陷入不利境地的。 “审判长,法庭存在的意义就是查明事实的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合理公正的判决。”老罗起身说道,“现在针对这份审讯笔录我们出现了争议,那为什么不当庭问一下呢,正好我们有专家在啊。” 审判长却露出了一抹犹豫的神情。我当即意识到,当庭请一个特殊人士对被告人进行询问,这在庭审中应该是没有先例的。 那时候新刑法还没有实施,“专家辅助人”的制度还没有实施,只有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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