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出书版三册】_第3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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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节 (第8/8页)

扮妖冶,出口成脏,对于一切既定规则均毫不犹豫地挑战。没人知道刘颖为什么会成为她们的目标,只是这些人兴致来了的时候就会把她叫到宿舍楼顶,打骂、侮辱,甚至扒光她的衣服拍照留念,威胁她不听话的话,就会把这些照片传到网上。

    其实这不仅仅是威胁,这些人也确实这样做了。可她们并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被老师叫到办公室教育几句了事,而事后,刘颖换回来的是变本加厉的侮辱。

    那天的平安夜,那几个人中的老大,再次将刘颖叫到了楼顶。她强迫她在寒冷的冬夜换上单薄的睡裙,强迫她赤足踩在积雪里,然后,强迫她从楼顶一跃而下。

    一个年轻生命的消逝并没有让她感到恐惧,甚至没有感到一点点的不安。她将这一切用照片的形式记录了下来,并上传到了网络。

    事后,她更坦诚,是她将刘颖推下了楼。

    没有负罪,没有忏悔,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她将这件事当成了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誉,四处炫耀,最终也将自己送进了警局。

    这个人就是林菲。

    我们介入这个案子已经是案发后的第三个月,时间也已经进入到了2009年3月。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前期侦查工作,认定林菲对刘颖的殴打虐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林菲本人也承认自己的确做下了这些事。

    对于杀害刘颖一事,公安机关从刘颖的指甲内发现了一些皮肤残屑,证实属于林菲。事后林菲在网上散布的言论也成了重要证据。且多名目击者证实,事发当晚,林菲确实再次将刘颖叫到了顶楼。

    刘颖身上有多处利器造成的割伤,致伤工具是掉落在现场的一把水果刀。多名证人证实,这把刀属于林菲,警方在刀上发现了林菲的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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