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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6 (第4/4页)
运,但实际上对她来说仍旧是不公平。 所以,在两位陪审官见到她之前,他必须亲自见她一面,了解事情的真相,然后教她如何应对、怎样供述才能对她有利,只有这样才能帮她把罪行减到最小。在见她之前,他还要先查看状纸、供词和勘查报告,看哪些证据和证词对她不利,这样她才能在下一次审讯时及时改口供等等。 早朝后,王延龄先去中书省处理公事,忙完已快到未时,回府后同幕僚商议了一些要事,又批阅了一些各地呈上的折子,傍晚时去后宅给母亲请安,与家人吃过晚饭后又匆忙来大理寺。 忙活了一天,直到掌灯时分才静下心来查看艾怜的案宗。由于还未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取证,因此案卷很薄,只有五六页,封皮下面头一个就是艾怜的状纸。 王延龄仔细看了一遍,内容是: “告状人潘氏,钧州陈家村人氏,年二十六岁,系当朝副宰相陈世美原配妻。状告陈世美不孝双亲,停妻再娶,欺君罔上,贪赃枉法,纵容下属草菅人命、胡作非为。陈世美参加科考,一去不返,钧州大旱,饿死公婆,他却在京城停妻再娶,…… 天理难容。乞赐刑拘到案,严究其罪责,尽法如律,庶凶顽知警,使良善得以安生,死者不为含冤矣,为此具状上告开封府青天老爷施行。” 整整一大张的纸,写满了工工整整的小字,叙事条理清晰,没有错别字,没有涂抹勾划的痕迹,也丝毫看不出慌乱的迹象。 王延龄皱着眉头思索着,这根本就不是找人代写的讼词,这分明就是艾怜的字迹,杀人后还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写出这种东西来,可见杀人一事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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