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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1/4页)
说养儿防老,其实并不。 养儿子太cao心了,加速了我的衰老。 自从袁春天开始上班,每天他都早起赶公交,他早起,我也得跟着早起,要不他就来我卧室门口叫魂似的叫我。 晚上回来呢,就缠着我学习,从拼音识字开始,我仿佛是小学老师,加班加点给补课,还没有补课费拿的那种。 不过,袁春天挺努力的,也挺聪明的,什么百以内的加减乘除很快就学会了,一早起来就跟在我屁股后面背九九乘法表。 他也学会了用字典,没事儿就捧着本,还给我写了封情书。 当然了,他的情书没什么文采,总共加一起也没几句话,但我还是看笑了。 上一次收到情书还是十年前吧,上中学那会儿,班里挺可爱的一个姑娘给我写的,带香味儿的信纸,浅紫色。 但是可惜了,我的初恋跟她的初恋都被扼杀在了摇篮里,因为我不喜欢姑娘。 我打从十四岁开始就知道我喜欢男的,别人看球赛是看比赛,我看球赛是看球员。 但是,当时那封情书我还是好好保存下来了,因为不管怎么说,那都很珍贵。 姑娘的情感珍贵,那份纸张也珍贵。 不过我还真的没想到,从那以后,再没人给我写过情书,虽然我真挺受欢迎的,但大都是口头告白或者短信电话,时隔这么久,竟然又收到了情书,没法不感慨。 我说:“你字儿太丑了。” 他笑:“但是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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