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机遇_第二十四章 怒不可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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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章 怒不可遏 (第3/5页)

声称: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已在英国注册备案,如他拒不签字,各国公使就会联合向清政府施加压力,张翼不但得不到丝毫好处,还得丢职罢官,甚至遭到指控,难免牢狱之灾;再不然外国公使将鼓动各国军队重新占领唐山,迫使清政府再定“条约”云云。随后又塞给他几条胡萝卜,答应由他出任新公司的终身“驻华”督办,给予7.7万干股,还拿出二 银用作贿赂。威逼利诱之下,张翼就范。

    因为事关重大,契约不仅要有督办签字还要有总办周学熙的副署。年轻而老谋深算的胡佛为使事情毫无破绽,想尽办法逼迫后者签字。周对此洞察如悉,早看出张翼为保个人利益出卖国家主权地罪恶行径,坚决拒签卖约并愤然离开了开平矿务局。由于时局混乱再加张翼背景深厚,周学熙一时也拿它

    。

    为掩饰其卖国行径,张翼在两年后仍谎称此为中外合办有限公司,“以保利权而维商本”。当由于英国人把持的开平矿务局发生了拒挂中国国旗事件,舆情强烈反弹,在得知真相后的直隶绅商个个怒不可遏,要求“将胡华、墨林侵骗之项、或红股、或银款如数退还;一应将中国办事之权规复旧制;一应将国家厘税按课纳受;一应按旧有办事章程实力奉行,否则照西律合同作废。”

    迫于舆论压力,张翼曾远赴英国提起诉讼要求收回权力,但花费了几十万两银子却只换来英国法官一句“原合同存有瑕疵,不为有效,但合同双方固有权益应得保护”的不痛不痒地结论,名为“胜诉”实为“败诉”。英商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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