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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4 (第4/4页)
怕我受欺负——虽然他后来说都是他妈千叮万嘱的——每天一起骑车回家,慢慢地竟比小时候要亲近些。无奈那会儿的旖旎暧昧被掐灭在摇篮,楚澜和隔壁学校一个校花早恋,我安稳地继续学习。 上的不同的高中,他认识了纪宵。听我的好闺蜜小棉袄翟辛恩小jiejie说,楚澜在学校,其实是人际关系很一般的,他在学生会混了一年就撤退,醉心他那些高深晦涩的专业书籍里。 辛恩说,那会儿他们分文理,原来理科班转文的并不多,因此纪宵甫一到他们班,就吸引了绝大部分女生的注意,理由倒不是帅,而是纪宵高。十六岁便凭借180的身高在一群没发育好的男生中鹤立鸡群。 纪宵最初也是阴沉的,不太爱说话,唯有对上楚澜有点笑脸,同学喊他帮忙的时候,倒是二话不说。辛恩说对他最初的印象只觉得是个实干派,成绩也不错。 他们两个住进一个宿舍后,感情就莫名地好了,只是我在认识纪宵之后才晓得的事。 之后便如同文中所写,纪宵对楚澜是一见钟情(脸),然后步步为营。既是,自然有艺术加工,譬如他其实没那么大度,成天见楚澜和女友卿卿我我也不见怪,心里早就吃味吃了千百遍,差点成了个怨夫。 后来的事迹,便是我们厮混熟了,楚澜毕业前与初恋分手,纪宵乘虚而入,不多时两个人纠结了大半年,楚澜终于决定接受他。 当中拉扯的时间两人想了什么,我没问,也觉得没必要。毕竟世界上所有的暗恋与自我折磨都是,“喜欢不喜欢”这个问题。 想明白了当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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