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前宰相_第六十八章 壬辰倭乱(一)侵朝战起(5.8K)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十八章 壬辰倭乱(一)侵朝战起(5.8K) (第4/10页)

有铁做的,还刷了厚厚的大漆。

    除此之外,武士的铠甲对枪弹都有一定的防御能力,着名的舶来板甲南蛮胴因装备稀少,无法确定是否可在朝鲜战场见到,但即使是本土的当世具足,都可以挡住子弹。

    而反观明军甲胃,连他们自己人也看不上。与火器一样,这样的局面依旧要归功于明朝腐败的官场和不重视工匠的社会结构。

    “如下马地斗,能舍命顶当,需要盔甲,今我之盔甲,外面新表可观,内里铁叶,一片数个眼,锈烂惟存铁形,还是好的,其空落如筛子一般,敌射可透,刀砍可破,是盔甲也不如他。”

    这是明军士卒对工部配发给自己的棉甲的评价,可见其此刻的军事工业能力实在是腐烂至极。

    即使是明军精锐,披甲率也很低。在松锦之战后,清军检查明军尸首,发现披甲率不到三分之一。

    万历朝鲜战争时候,明军在缴获日军铠甲后,明军羡慕得直流口水。

    李如梅向自己父亲李成梁汇报时候就曾言:“一向只说倭贼易杀,如此观之,骁当在今敌之上,今只势耳,若论军器,十不当一。”

    众所周知,部曲制度是中国秦汉时候的旧制,部曲本身也相当于将领的私兵,这个制度本应该在上千年的改革中被逐渐澹化。

    可是因为明廷制度腐败,工部不能提供质量稳定的武备,九镇边军和辽东边军将领在蒙古和女真部落的sao扰之下,为了保证部队的战斗力,更多的是为了保证自己在战场上的存活率,很多有会私底下开工坊锻造甲胃和火器,装备自己的家丁部队。

    这在《大明律》中是与造反画等号的,但是在当时的情势下,前线将领不得不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