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15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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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51 (第2/4页)

茶吗!你你你——”

    在柳七幸灾乐祸的注视中,被喷了满头唾沫星子的滕宗谅一边跟朱说抢倒茶的活儿干,一边觉得这位根本不讲道理的夫子简直偏心偏到没边儿了,只知对摅羽嘘寒问暖,却害他满腹冤屈。

    真按齿序来算,怎么说都该是陆辞给他倒茶,而怎么都轮不到他给陆辞倒茶吧?

    作者有话要说:  北宋官制还是很复杂的……说实话我看完几本书后还是很多地方没搞懂,而且因为官制在不断改革,就更容易让人困惑了。

    现在把我看到的一些相关内容逐步放注释中,你们一时间记不住也没关系,反正陆辞升级的时候你们会看明白的。现在只是一笔带过,我也更不方便在文里进行科普,以免占用字数。

    注释(今日的全出自一书):

    1.选人一般又称幕职州县官,是低级文臣阶官和地方官的总称。

    选人须经磨勘(考核)和一定员数的举主推荐,根据本人有无出身和达到规定的考数(任职满一年为一考),才能升为京、朝官。选人改为京、朝官,初任必须担任知县。

    2.升朝官乃指可以朝见皇帝和参加宴坐的中、高级官员的总称。北宋前期,文臣自太子中允,武臣自内殿崇班以上为升朝官。

    3.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员还加有“职”的头衔。“官”是指正官或本官。宋初利用唐朝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成官阶,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变成了官阶的一个资级,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

    这些官名只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故称正官或本官,又称“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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