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在宋朝_分卷阅读15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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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51 (第3/4页)

”或“寄禄官”。

    4.阶官按年资升迁,如果不担任差遣,一般不能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所以,真正决定官员实权的不是阶官,而是差遣。当时士大夫“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5.升迁:

    北宋前期,京官以上分为三大类:自将作监主簿到秘书监为一类,自左、右谏议大夫到吏部尚书即两制、两省官为一类,宰相和执政官又为一类。

    第一类官员根据出身、卿列馆职、荫补人、杂流等大致分为四等;同是一官,迁转不同。前二等人可超资转官,后二等人逐资转官。第二类官员,因“论思献纳,号为侍从”,“皆极天下之选”,所以不再分等,共十一转。第三类官员,须曾任宰相者才能升转,可超等升资,宰相每次超三官,执政超二官。

    6.至于差遣,也有一系列法度,如自监当官升知县,知县升通判,通判升知州,都以两任为限。这种升转方法称“关升”。选人升为京朝官,须经专门机构的“磨勘”手续,才能“改官”为京朝官。

    7.成资:所谓资,即官员升迁的等级,一般是指官阶;同时,官员任职期满也称“成资”。

    8.磨勘:

    宋朝称官员升迁本官阶时的考课为“磨勘”。京朝官升转都有一定年限,在任期内每年由上级长官考查其功过,再由审官院、吏部等专门机构复查其考绩优劣,而后决定升转本官阶。

    考查的标准因职务而异,一般用“七事”考查监司,七事是“举官当否”、“劝课农桑,增垦田畴”、“户口增损”等。用“四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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