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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大宋 第204节 (第11/13页)
让人做保。像商场,下面找商户的时候,最开始就是让营田务做保,贷钱给村社。后面慢慢从货款中扣些钱,做为押金,便不须保人了。有那本钱雄厚的外地商人,本地哪里找保人?就让他们交押金,一样做生意。不过,不管哪种办法,立契时最好能明写违约金。如若不写,一旦违约只能按损失数额来赔偿。这里有个确数?空打无数官司。” 张士安道:“做生意有本钱有利息,有市价,如何算不出来损失确数?” 徐克拱手:“提刑,便以学生管的商场来举例子。商场与广南来的某个商人议定,让他贩些南海珍珠来,何日到,多少数量,都有确数。时限到了,或者货物拖延时日,或者数量不够,契约写不清楚便就难论赔偿数额。我们也是经多了这种事,得提举指点,现在商契都明定违约金。晚到一日罚多少钱,数量短少罚多少钱,都有明契,少了许多纷争。” 马寻心里清楚,杜中宵现在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十三郎等人从宜城县抢了人。宜城县令已经打听到了是营田务的人干的,状子递到州里。马寻是毛诗出身,不是进士,官场上本就被另眼看待,官职又低于杜中宵,不好强到那里拿人,一时犹豫不决。杜中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是给马寻个台阶下。 马寻精于法律,岂能不知道这里面的漏洞?十三郎抢人在前,订契约条例在后,法不前溯,按道理是管不到这案子的。但只要新条例出来,可以让县令决断,依情按新法论处,这在地方官的权限之内。心中有计较,马寻基本不参与讨论,自己等三位监司主管官议出结果执行就好。 周沆沉吟良久,道:“若是订立契约时,明写违约要赔偿钱数,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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