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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1 (第3/4页)
果他们重罚,就与当时的教化不符合,所以朝廷最后选择在律法和情理之间作了一个相对平衡的选择。 但这也直接便宜了甲的儿子。 他原先家贫,全靠了乙赔偿的田地才改善家境,这下人也不用死了,老婆孩子也齐全了,家里也有钱了,还得了一个孝道的好名声,洗刷之前的污名,真是一举数得。 这就折射出了如今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现行律法没有规范得那么仔细的条例上,许多人就有了钻空子的机会,像甲的儿子这种情况绝不在少数,如果当时官府强制要求尸检,那么之后那些事情就全都不会发生。 这个问题不仅唐泛意识到了,同样有许多人意识到了。 像前刑部尚书林聪,董方等人,就明确提出要修改,以便适应日益增长的判案需求。 但是太、祖皇帝定下的,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在太、祖之后,都有不少臣子提出要修改,但每次一有人提出,就会有一大堆言官跳出来以违反祖宗家法的名义弹劾他,久而久之,还是那部,许多官员在判案过程中没能找到依据,只能按照自己的常识判断来,这就产生了很多冤案错案。 唐泛也觉得必须修改,但是不能直接就在上头改,无数前辈已经用身体力行向他证明了这是行不通的,会被骂得很惨,不过如果不去动,而选择额外增加一些问刑条例,这就没有问题了。 不过就算如此,现在也轮不到唐泛来做主,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五品郎中,不是内阁宰辅,这种提议呈上去,十有□□会被搁置,再说现在这个朝廷也不是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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